在油煙凈化方面,北京市環保局稱,通過調研發現,目前市場少數大型餐飲企業采用運水煙罩、水噴淋、撞擊流等濕式油煙凈化器。而80%以上的餐飲企業則使用靜電式油煙凈化器,應用廣泛。但在其使用過程中仍存在一些問題,使得餐飲油煙排放不達標:設備選型不當,油煙凈化設備缺乏定期的運行維護等。
針對當前的情況,北京市環保局介紹,為達到本標準第Ⅱ時段規定的油煙顆粒物和非甲烷總烴的排放限值,有60%的餐飲企業需要改造更換高效顆粒物凈化設備,50%的餐飲企業需要加裝VOC去除裝置。假設60%的餐飲企業全部更換高效靜電油煙凈化器和50%的餐飲企業加裝活性炭吸附裝置,按一年內不達標的現有企業全部改造完成,則靜電式高效油煙凈化設備和活性炭吸附設備的總投入為16.1億元,一年的運行維護費用投入為11.5億元。
同時,根據《標準》對北京市餐飲服務單位實際排放的監測數據,測算出北京市2015年餐飲業油煙顆粒物的總排放量為6127噸,非甲烷總烴的總排放量9191噸。
對于北京市而言,餐飲業企業相對較多,總體排放量較大,加強對餐飲業油煙排放控制,對于北京市大氣污染物減排將起到積極作用。
據了解,目前僅有山東、上海等幾個省市出臺了地方餐飲業油煙排放標準,北京作為首都,在環境保護方面應當走在前列,制定北京餐飲業大氣污染物排放標準,也可帶動餐飲行業環保技術上一個新臺階。